倪柝聲弟兄得救与蒙召見証
(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)

第一篇

編者注:本文取自《求真論壇》 。編者收存此處時,僅對個別文字上的疏漏有所補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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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經:

使徒行傳二十六章二十九節:『保羅說,無論是少勸,是多勸,我向神所求的,不但你一個人,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,都要像我一樣,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鏈。』

加拉太書一章十五節:『然而那把我從母腹里分別出來,又施恩召我的神。』

家庭背景

我是出身于基督教家庭。在我之上有兩個姊姊。當家母生她們時,我的伯母不歡喜,因為我有一位伯母,一連生了六個女孩。按當時中國的風俗,是重男輕女的。所以當家母生了兩個女孩之后,人說家母也要像伯母一樣,生半打女孩后才會生男孩。那時家母雖未清楚得救,但也會祈求主。她對主說,『我若生一個男孩子,我就要把他奉獻給你。』主竟然听了她的禱告,我就生下來了。日后父親對我說,『媽媽未生你時,就已經應許把你獻給主了。』

得救与蒙召連在一起

我是一九二○年十七歲時得救的。我得救前,心中大有交戰,要決定是否接受主耶穌作救主,也要決定是否作主的仆人事奉他。多數人得救時所要解決的,是怎樣從罪里被拯救出來;但在我,得救脫离罪与終生的事業是連在一起的。我若接受主耶穌為救主,同時也就要接受他為主。他不只要把我從罪中救出來,也要把我從世界里救出來。那時我怕得救,因為我知道一得救后非事奉主不可。因此,我的得救必須是雙重的。我不能將主的呼召放在一邊,而只要得救。要信主,就兩方面都要有;不然,就兩方面都不要。在我身上,要接受主,這兩件事就要同時發生。

最后的決定

一九二○年四月二十九日晚上,我獨自在房間里,有坐臥不安之感,問題是要信主還是不信。起先我想不信主耶穌,不作基督徒;但不信又不安,里面起了掙扎。后來我跪下禱告。起初沒有話禱告,但過了些時,我看見有許多的罪擺在面前,并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。在我的一生中,從未有過這樣的經歷。我一面看見自己是罪人,一面也看見救主;一面看見罪的污穢,一面也看見主的寶血能將我洗淨,使我洁白如雪;一面看見主的雙手釘在十字架上,一面也看見主伸出雙手來歡迎我,并對我說,『我在這里等候接受你。』這樣的愛折服了我,我無法抗拒,就決定接受主作我的救主。以前看見別人信主耶穌,我就譏笑他們,但那一夜我不能笑。我流淚認罪,求主赦免。認罪之后,罪擔就脫落了,人覺得輕松,心中充滿喜樂平安。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知道自己是罪人,第一次經歷喜樂与平安。以前或者也有喜樂与平安,但得救后的喜樂与平安才是真正的。那夜我一人在房間里,我似乎看見了光,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。我對主說,『主阿,你實在恩待了我。』

斷送了前途

現在座中至少有三位,是我以前的同學。其中有一位是魏光禧弟兄,他能見証我在校中是何等不得了的學生,同時也是了不得的學生。坏的方面,我是一個常犯規的學生;好的方面,神給我天生的聰明,每次考試都是第一名,論文常是貼榜的。那時我是個青年人,有許多好夢,有許多計划,為自己的前途設想,以為自己的斷案是好的。我謙卑的說,我若向世界去攪的話,很可能會有大成就;我的同學也能見証這件事。得救以后,在我身上有許多新的事發生,我先前的打算都空了,都完了,我的前途都斷送了。這事在別人或許是容易的,在我卻是艱難的,因為我有許多的理想、夢想与打算。從我得救的那一夜起,我開始過新的生活,因為永生神的生命進入我里面了。

我的得救与蒙召事奉主是同時的。自那夜起,我沒有一次怀疑我所蒙的呼召。在那一小時中,我決定了我的前途,一定永定。我知道一面主救我是為著我,但另一面主救我是為著他自己。主一面要我得著他永遠的生命,一面要我來事奉他,并与他同工。我小時候不知何為傳道,但漸長時,在我眼目中的傳道乃是世上最輕微的事,是最下流的。那時的傳道人,多是歐美牧師的雇工,須看牧師的情面,每月不過賺得八九塊大洋。我根本無意要作傳道,不只不作傳道,也不作基督徒。想不到今日竟然揀選了我以前所看為輕微下流的傳道職務。

開始學習事奉主

得救以后,我仍然在學校中,但對書本沒有什么興趣。別人帶小說在課室中閱讀,我就帶聖經在課室中勤讀。(雖然倪弟兄在課室中讀聖經,但每學期考試時,總是得第一名-編者。)以后我想在屬靈方面深造,就离開學校往上海余慈度所辦的聖經學校受訓練。但不久她就很客气的把我送回,我就回家了。送回的原因,她只說在那里住不方便。以后我知道,那時我的肉体未受對付,我要食得好,穿得好,早晨八時才起床。余慈度開始以為我是為著主的好材料,有前途;但以后發覺我的生活不行,就把我送回了。那時我很灰心,覺得我的前途完了。我甚至自問是否得救。是得救了!我以為自己很好了,以為有千万方面的改變了,那知還有很多沒有受對付,沒有學功課。我确知主已救了我,呼召了我,所以不能灰心。我承認自己是不好,但過些時會有進步。

既然在屬靈上深造的時候未到,我就決定再回學校。同學遇見我,也承認我改變了;但我的改變還不徹底,有時發脾气,有時出事。我有時候很像一個得救的人,有時候又很像一個未得救的人。因這緣故,我在校中就不夠有剛強的見証;我對魏光禧弟兄傳福音,但那時他并不喜歡听。(感謝主!經過倪弟兄的禱告与帶領后,不久魏弟兄就得救了-編者。)

自從得救之后,自然而然的就有愛罪人靈魂的心,盼望他們能得救,因此就在學校中開始向同學傳福音作見証。作了約一年的工夫,沒有一個人得救。那時我以為話越多,理由多,就能救人。我有很多話來講主耶穌的事,但沒有能力,叫听的人不受感動。

為別人的得救禱告

后來遇見一位西國的劉教士(Miss Groves),她是和受恩的同工,她問我得救了一年,曾救了几個人。我怕她問,所以就低下頭來,很慚愧的輕聲答說,『我有傳福音給同學听,但他們不喜歡听,听了也不肯信,這個罪就歸在他們自己的身上罷!』她就很爽直的對我說,『你不能引人歸主,是因為你与神有間隔,或有隱存的罪尚未對付清楚,或有虧欠人的地方等等。』我承認有上面的情形。她問我是否愿意立即清理。我說我愿意。她又問我:『你是怎樣作見証呢?』我說,『我亂拉人來听,不管人听不听,我就開講。』她說,『這是不對的,你應該先對神說話,然后對人說話。你也要向神禱告,將同學的姓名寫下問神那一個是要你禱告的,按名日日為他們禱告。當神安排有机會時,就向他們作見証。』与她交通后,我就開始對付許多罪,例如賠償、還債、与同學和好、向人認罪等等。在筆記簿中就寫下六、七十人的名字,天天為他們禱告,將每人的名字都題到神的面前。有時每小時為他們禱告一次,在課室上也暗中為他們禱告。有机會時就向他們作見証,勸他們信主耶穌。同學常向我開玩笑說,『講道先生又來了,我們來听他講道。』其實他們是不听的。我又去見劉教士,并對她說,『你所告訴我的方法都作了,但為何不生效力呢?』她說,『你不要灰心,還要繼續禱告,一直到有人得救。』我靠主恩典,日日繼續禱告,有机會就作見証,并向他們傳福音。再經數個月后,感謝主,在我的筆記簿中的六、七十位,除了一位未得救外,其余的人一一都得救了。(續)


倪柝聲弟兄得救与蒙召見証 (第二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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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vised: 2000/3/7